西藏“四普”区级试点工作方案出台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藏宣

本报讯  4月8日,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方案》,研究审定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区级试点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开展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是系统检验普查方案的有效手段,是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尝试普查新做法的重要实践地,是补足“专业人员”能力短板的练兵场,是摸索普查宣传方式、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路径。

会议要求,要通过墨竹工卡县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积累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试点工作过程中要如实记录问题和难点,充分评估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方式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可行思路,为全面铺开普查工作提供意见建议。要做实以试代训工作,将“严”的主基调贯彻试点工作全过程,加强整体的安全管理,采取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妥善采集、传输、存储、使用、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督促普查试点参与人员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藏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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