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召开“四普”省级试点工作部署会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李娟亮

本报讯 4月7日,青海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级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在西宁召开。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文旅局负责人和三个试点县(区)普查机构负责人,普查指导组成员以及省普查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文体旅游局负责人汇报了普查机构和人员组建、经费落实及培训学习等普查试点工作的准备情况。

会议强调,第四次文物普查是确保文物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参加普查工作能够锻炼普查工作者的专业水平,提高业务能力,普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对普查方案和标准、规范反复查看、确定,依托“三普”复查,实时实地进行考察。要对“三普”以来的新发现线索录入情况开展审核及认定,建立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要强化组织保障,青海省普查办从省考古研究院、省博物馆抽调骨干成立专家组,指导省级和市州的普查工作。市州普查机构要加强对试点普查工作的调度、指导与审核工作,统筹力量调配,普查工作要以县城域为基本单元开展。各市州普查机构要积极参加国家文物局普查办和省普查办组织的培训,为全面开展青海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打好基础。各市州在启动文物普查工作后,要根据情况和省普查指导组继续组织本辖区内所有普查队员的培训学习,顺利完成普查工作。 (李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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