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积极部署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京文 皖文 庞博

本报讯  近期,北京、安徽、陕西等地陆续组建普查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积极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北京

日前,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四普办”)在综合协调组基础上,抽调局机关处室、市考古研究院(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组建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班。3月13日,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四普专班下一步工作,调度东城区普查试点工作。会议分别听取了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及专班组建情况、四普培训实施方案以及东城区普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对下一步北京市文物普查队伍组建、人员培训及试点工作作出部署。会议要求市四普办、市四普专班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配齐配强普查队伍,精准把握普查标准,科学创新普查方法,不断加大统筹力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北京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安徽

3月14日,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合肥召开,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会议通报了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最新进展,审议通过了《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和《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强化党对普查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复查三普文物点,系统梳理新发现文物点,高质量推进文物普查各项工作,为文物事业发展奠定重要基础。要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既要加强与普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接,又要强化办公室内部合作;既要注重自身业务学习,又要加强全省骨干人员培训,精心选择省级普查试点单位,为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积累有益经验;及时印发工作简报,强化工作交流。要严格遵守普查纪律要求,强化文物执法督查,及时将文物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严惩明知故犯、顶风破坏文物的法人违法行为。

陕西

3月12日,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在西安召开。会议要求,要按照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参照省普查专班组织架构,充分调动辖区内文物保护与考古机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博物馆、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要尽快组建市级普查协调推进专班和专家库,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技术和质量控制;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对接,争取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确保按时拨付到位。会议发布《关于成立市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推进专班的通知》,通知明确,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质量控制组、数据管理组、普查保障组和信息宣传组;组建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库、明确各市级普查队伍负责人。

(京文 皖文 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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