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召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座谈会暨“四普”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藏宣

本报讯 3月4日,西藏自治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座谈会暨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徐志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廖恳主持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至各地市。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方案》,并对下一步普查工作作出安排。

会议指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摸清西藏文物资源底数,推进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要深刻认识文化资源优势也是文化保护传承责任,要深刻领会此次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高标准、高水平落实好各项任务。

本次普查总体目标是要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会议强调,全区各地市要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压实责任,全面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一是要建强机构队伍,做好统筹协调、专题培训和组织实施。二是要严格质量管理,建立完善普查工作质量监管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数据质量核查,惩治违法违纪,坚决筑牢文物安全防线。三是做到应保尽保,确保普查全覆盖,要及时核定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不断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四是要注重成果转化,加强文物资源普查数据成果的梳理和分析,助推文物活化利用。五是要营造浓厚的氛围,及时发布传媒信息,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形成文物普查强大合力,确保普查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藏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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