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全面推行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张莉

本报讯  为全面加强全市文物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创新实施文物安全专属网格化管理,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监管水平,甘肃省酒泉市近期出台《酒泉市关于全面推行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三部分内容构成,提出4条基本原则、3层组织形式和9条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属地责任、网格管理,分级负责、职责到人’,以市、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在基层实行文物安全网格管理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文物安全监管体系,实现文物安全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确保全市文物安全”的总体目标,以“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基本原则。从市级、县级、乡镇(街道)三个层面明确了各级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加强文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各级文物本体保护,探索应用新技术助力文物安全监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健全文物保护经费保障机制,推行文物安全巡查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强化文物保护宣传监督,严格文物安全考核问责等9个方面的任务。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甘肃省酒泉市文物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的一大新突破,以“网格化”管理落实文物安全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管责任,将文物保护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统筹推进酒泉市文物保护事业。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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