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思考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陈奋飞

陵水黎族自治县位于海南省东南部,是琼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策源地,早在1927年,以黄振士(黎族)为代表的共产党人领导陵水人民先后3次起义,创建了琼崖第一个苏维埃政权一一陵水县苏维埃政府,在琼崖23年革命斗争史上谱写了光辉篇章,留存下来一批红色文化遗产。这些弥足珍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至今仍然不断感召和激励陵水人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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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红色文化遗产的内容及价值

陵水红色文化遗产主要涵盖了见证陵水武装斗争、南海维权等红色事迹的遗址、遗迹和代表性实物,党的重要机构、重要会议旧址、重要党史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重要事件、重大战役战斗遗址,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墓地或烈士陵园等各类党史纪念场馆和设施,以及文电、报刊、影像和重要人物的重要著作、手稿等文献资料。最为重要的是陵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陵水县农民协会旧址等。

陵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旧址前身为“琼山会馆”,大革命时期,陵水各族人民在以黄振士(黎族)为代表的共产党人领导下,组织一支以黎族同胞为主体的武装队伍,三次发动起义,创建琼崖第一个苏维埃政权——陵水县苏维埃政府,开创了琼崖人民进行武装夺取政权和建立革命政权的先河,加速了琼崖革命根据地的统一和巩固,为我党在琼岛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农武装割据,建立和发展农村革命根据地作出了大胆的尝试。

陵水县农民协会旧址现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旧址系始建于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的顺德会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陵水人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1926年6月,县农民协会在“顺德会馆”成立,先后发动农民进行反对 “放高利贷”“压田脚”等运动,推动革命形势向前发展。蒋介石叛变革命后,县农会转移到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1927年陵水县城解放后,恢复陵水县农民协会,颁布了《土地革命条例》,开展土地革命,镇压反动地主豪绅,平均地权,废除苛捐杂税,为创建琼崖第一个苏维埃政权—陵水县苏维埃政府奠定了组织基础。

陵水红色文化遗产见证了陵水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历程,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具有历史印证、文明传承、政治教育、经济开发等功能和价值,发掘和利用红色文化遗产独特的价值功能,不仅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性,还对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的红色文化产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陵水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陵水黎族自治县开展了一系列的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

一是做好家底调查,奠定保护基础。目前陵水黎族自治县红色文化资源有陵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陵水县农民协会旧址、南门岭革命烈士公墓、彭谷园战斗遗址等30多处(其中国保单位1处,省保单位2处,县保单位3处),县博物馆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100多件。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谋划发展。公布《陵水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强化红色文物保护刚性约束。同时对红色旅游资源内涵进行挖掘,联合三亚市编制《大三亚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19-2025)》,为下一步保护工程的实施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实施修复工程。先后累计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先后修复陵水县农民协会旧址、陵水县东区农民协会旧址,对南门岭革命烈士纪念碑、彭谷园革命烈士公墓进行环境升级改造,使革命文物焕发新的生命力。投入3000万元打造坡村红色文化公园,发展红色旅游。

四是打造精品展览,加强展示利用。对陵水县博物馆“碧血陵河——陵水县苏维埃革命斗争史”展览进行升级改造,全力打造党性教育基地,博物馆年平均参观人数6万人次左右,取得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

存在的不足

对红色文化遗产的认识不够。部分单位对红色文化遗产的认识停留在红色文物方面,对许多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红色文化资源关心不够,忽略了散落在边远地区红色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

缺乏完善的专人管理保护机制。目前红色文化遗产保护虽然部分职责较为明确,但最基层的乡镇一级因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受限的原因,此项工作只能由文化宣传员兼顾,而在实际工作中,文化宣传员往往又兼职其他工作,难以“独善其身”,无法专司其职。

保护经费短缺。地方每年安排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与当前红色文化遗产抢救所需资金仍然缺口较大,一些部门面对“杯水车薪”也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能保住“不塌、不烂、不消失”。

宣传和利用不够。大多数红色文化遗产由于地处偏僻,一般很少有人知晓;烈士纪念碑和烈士墓,虽然每年都组织学生进行清明祭扫活动,但对红色故事的宣讲不够,年轻一代对革命斗争事迹了解不深。

思考

党中央多次强调,传承红色文化,保持理想信念,用红色精神点燃信仰之火。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瞻仰重大革命遗址,彰显红色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和党中央对红色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如何发挥陵水红色文化遗产应有的价值,推动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更应深入思考。

建议尽快出台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建设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根据已经普查出的红色文化遗产的现实情况,尽快制定全面、科学、周密的保护和开发建设规划,着眼于构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重视对各类红色文化遗产的维护修缮,对红色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研究考证,进行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要因地制宜修编规划,制订方案,采取对应的修缮和保护措施,整合宣传、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加强对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与红色旅游相结合,加强党史的开发和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红色文化遗产政府专项保护制度。政府在红色文化遗产发展上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支持作用,有效整合宣传、党史、文物和民政部门的管理职能,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等方式,完善保护体系,把新发现的红色文化遗产依法纳入保护范畴,加大对各类红色文化遗址遗迹的行政保护力度,防范各类人为破坏现象的发生。

区别红色文化遗产的不同情况,针对性地采取保护利用措施。一是实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结合区域特色,探索差异化保护利用模式,推进红色文化遗产的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示范引领,助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逐步修复黄振士等烈士故居,建设陵水县革命烈士纪念园,打造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胜地。将散落民间的烈士墓葬统一迁葬到革命烈士纪念园。二是以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为重点,加大开发利用力度。陵水县第一个党小组会议遗址,是陵水县点燃革命火种的地方,意义重大,建议县政府等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纳入城市改造更新项目,使其形成以陵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为主的红色旅游景点;对于光岭战斗遗址、甘田坡战斗遗址、彭谷园战斗遗址、坡村党代会旧址、沟仔村陵水民主政府旧址等,应尽量将事件的历史背景铭文立碑,并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场所,纳入红色旅游特色线路、特色乡村打卡点打造。

大力推进价值传播工作。保护和利用本区域的红色文化遗产,既是尊重历史的客观需要,又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致力于加强红色文化遗产的展览展示、宣介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传播红色文化,赓续红色基因。尤其是要争取县委、县政府将本地革命事件发生地、革命遗址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青少年参观、访问,达到资政育人的效果。鼓励利用影像、3D建模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红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管理。

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做好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工作。按照“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方针,采取政府拨一点、集体筹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动员民众支持、参与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和维修行动,确保红色文化遗产得到更好保护和合理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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